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2018年)
  3. 第五章

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根据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取标准和国家统筹补充耕地经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