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申请补充耕地国家统筹 第十条 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申请补充耕地国家统筹 第十条 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一部分安排给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的省份,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充耕地任务;其余部分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使用。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