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