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一章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第四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