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 第十条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 第十条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应当包含“资产评估”字样。 资产评估机构字号不得与已经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字号重复。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