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1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资产评估档案的管理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下列情形外,资产评估档案不得对外提供:

财政部门依法调阅的;

资产评估协会依法依规调阅的;

其他依法依规查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