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四条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四条 受托人、托管人、原始权益人和其他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支持计划约定,以适当的方式及时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受托人作为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存续期内信息披露管理,督促其他当事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