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质检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高效、便民原则,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