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第二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包括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证件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证件。证件名称分别为《中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考核和《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行政执法证》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五条 《行政执法证》应当载明持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证件编号,并附有持证人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上加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证件章”(见附件… 第六条 《行政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