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第五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