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设立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案审办),负责听证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