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调查取证时,案件承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