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进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进口的法律凭证。凡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外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在进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