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5年)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四条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5年) 第四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四条 《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所指的货币经纪公司包括直接从事货币经纪业务的法人机构或直接控股该法人机构的母公司。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