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货币经纪公司开展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