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九条 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配备具有责任保险专业知识的产品开发人员、核保人员、核赔人员、精算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满足责任保险的承保、理赔、风险防范等需求。专业责任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及分公司,应当单独设立责任保险业务部门,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