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十六条 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标的风险,综合考虑风险管理水平、违法行为、事故记录、诚信记录等因素,科学合理厘定费率,促进被保险人主动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纯风险损失率表或费率表,保险公司可以参考使用。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