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违法会计行为案件应当予以立案:

有明确的违法会计行为、违法会计行为人;

有可靠的事实依据;

当事人的违法会计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属于本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