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违法会计行为案件应当予以立案: 有明确的违法会计行为、违法会计行为人; 有可靠的事实依据; 当事人的违法会计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属于本机关管辖。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