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二节 一般计税方法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第二十一条 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二节 一般计税方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二节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