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 第十八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第十八条 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 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