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四、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四、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四、 监督管理 (一) 财政部加强对融担基金风险补偿资金监督管理,督促融担基金加强风险控制,及时履行风险分担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风险补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所有财政资金,… (三) 本专项担保计划自印发后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