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四、 监督管理 (三)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三)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四、 监督管理 (三) 本专项担保计划自印发后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