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六)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六)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六) 创新业务联动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探索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动模式,带动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为科技创新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