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七)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七)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七) 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支持银行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创新积分制相关融资等产品,缓解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传统抵质押物不足等问题,努力提升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首贷率”,逐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