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为了提高财政资金和进口税收政策的使用效益,对于使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在申报设备预算时,应当主动说明是否申请进口免税和涉及的进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