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 三、 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 三、 三、 规范推进项目实施 (七) 统筹论证养老服务项目可行性。 各级财政、民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合作,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综合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所需政府投入等因素,论证筛选… (八) 依法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 合理设置参与条件,消除本地保护主义和隐形门槛。除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控股国有企业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法人,均可作为养老服务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鼓励在… (九) 多渠道构建项目回报机制。 根据项目特点,建立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开发性资源补偿相结合的项目回报机制,鼓励政府统筹运用授权经营、资本金注入、土地入股、运营补贴、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养老项… (十) 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鼓励各级财政、民政、社会保障部门优先选择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需求长期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开展试点,探索创新合作机制。推出一批养老服务业PPP示范项目,打造项目样板…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