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2001年) (四)

(四) 车辆购置税支出中已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交通专项资金部分,资金拨付按《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0〕24号)的规定执行;暂未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交通专项资金部分,按《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他支出的资金拨付办法,暂按相关财政制度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