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2001年) (二)

(二) 以前年度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应缴未缴款,由原车辆购置附加费稽征机构逐级汇缴交通部车辆购置附加费专户,交通部按规定缴入中央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