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16年) 七、

七、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部门依法组织对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过程、结论等存在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