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16年) 三、

三、 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其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不得收费。

第一类、第二类疫苗的分类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