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评估范围的确定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二) 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二)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评估范围的确定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二) 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与其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或者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以及资产或者产权置换、转让和无偿划转的,未造成国有股权比例发生变动的,对相关的资产可以不进行评估。 8.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