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二)

(二) 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与其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或者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以及资产或者产权置换、转让和无偿划转的,未造成国有股权比例发生变动的,对相关的资产可以不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