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 六、

六、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确定与变更问题

各级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必须确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连续审计两年以上、具备《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资格条件、没有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论是牵头审计企业集团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参与审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不得随意变更,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企业确定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报其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备案。其中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企业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跟踪上年审计差异的调整结果,在年度中间进行预先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