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紧急通知(2008年) 三、
三、 科学安排,合理分配使用资金
要按照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合理规划的原则,分配、使用好各项抗震救灾资金,并要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规划。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下达的抗震救灾资金后,要与自身筹集的救灾资金统筹安排,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优先安排重灾区,优先安排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紧急抢救、转移安置,做好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和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工作,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基本生活费和遇难人员抚慰金的发放政策,建立健全并公开各项救灾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做到手续完备、凭证齐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群众知情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