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涉及财政部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12年) (一)

(一)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1

中央与地方年终结算事项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

财政部

2

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