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二、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二、 二、 将第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投入资金。”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