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财政部设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政部信访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

拟订财政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指导、督促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办理的信访事项;

协调处理重大或异常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