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职责 第七条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 第七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职责 第七条 财政部设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政部信访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 拟订财政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指导、督促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办理的信访事项; 协调处理重大或异常信访事件。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