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2. 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九)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九) 2. 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九) 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对地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专项补助资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