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四、 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附件4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附件4 四、 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附件4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引用法条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2013) 附: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