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一、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2. 一、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2.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