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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6年) (三)

(三) 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力度,给予风险补偿、奖补资金、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在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时,将本计划业务规模、降费效果、就业贡献度、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作为重要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