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6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