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为稳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切实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为稳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切实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引用法条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