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一条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的,取消其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