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四十三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四十三条 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