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四十一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四十一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弄虚作假或者拒绝、阻挠。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