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财政票据的领用与发放 第十九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财政票据的领用与发放 第十九条 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领用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