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财政票据的监(印)制 第十四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财政票据的监(印)制 第十四条 财政票据应当使用中文监(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票据,可以加印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监(印)制。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