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四十一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四十一条 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