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三十七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