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

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